将法治的种子播撒于青少年心中,是塑造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开篇。
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宪法日,设立国家宪法日,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,更是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。
值此之际,我校组织了宪法晨读活动,旨在通过深入学习宪法,增强同学们对法治精神的认识,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,厚植学生爱国主义情怀。
教室里,同学们手持晨读文本,在领读人的带领下齐声诵读宪法部分章节、条款,声声入耳、铿锵有力,彰显着青春的精活力,朗朗晨读声中传递着对宪法的尊崇。
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国家培养青年、少年、儿童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。保障了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。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,爱护公共财产,遵守劳动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。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,培养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......这一条条宪法条款列在眼前,通过朗读的形式,让学生意识到自己与宪法的距离并不遥远,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
通过本次活动,同学们进一步学习了宪法知识,提高了规则意识、宪法意识、国家意识。同学们纷纷表示,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,继续深入学习宪法知识,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,做到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。
高一宪法晨读感想
本周三,全体同学起立进行了“宪法晨读”,通过这次晨读活动,让我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。在我心中,宪法是神圣的,它像是一块盾牌,可以用来保护自己,使自己不受伤害。
——高一(10)班 贡嘎曲珍
12月4日早晨,我们进行了宪法晨读活动。同学们全体起立,手捧宪法晨读资料,神情严肃,朗朗的读书声,不绝于耳。通过此次活动,同学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宪法内容,更加深刻理解我们维护宪法尊严,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,也领悟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。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,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身上背负的责任是不容轻视的,我们手中掌握的权利也应当被好好利用。同时,本次晨读活动也让我们更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定维护国家安全,以国家利益为先。宪法中的第一条与第三十三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,第二条充分体现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,同学们也为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感到无比荣幸与自豪。
——高一(9)班 邵奕欣
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,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,规定了国家根本制度,因此,学习宪法刻不容缓。通过这次宪法宣读活动。我更清晰地从国家性质,依法治国,权利义务等方面了解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特征。这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,也启示着我要擅于用法律维护自身乃至社会的公平正义,这是一次颇有意义的学习活动。
——高一(7)班 胡旻洁